当前位置:主页>新闻资讯>消防动态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日期:2019-02-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好消息!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

联合下发通知,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

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车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8〕114号)规定,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由部队号牌改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一次性免征改挂当年车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2月13日

 

上一篇: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件2月1日正式启用

下一篇:首次消防员招录报名结束:全国近13万人报考......